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记者黄全权)由于相关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近日有关方面发布的《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被予以废止。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0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作为一份推荐性技术文件,《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此前,建设部有关部门发布一份《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征求意见稿中,对“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的面积控制标准、毛坯房等问题进行了涉及。
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建设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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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废止《征求意见稿》要点
被废止的征求意见稿原本是要作为各地执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政策时的参照细则使用的,原定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月26日。
据了解,去年国务院办公厅37号文件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而在被废止的征求意见稿中,则对各地各类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予以了一些修正。根据其中的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修正系数表,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等,分别按照住宅的层数对应不同的修正系数。层数分为6层以下、7-11层、12-18层、19层及以上。其中,系数最低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的6层以下房屋,为0.99;最高为严寒地区19及以上层的建筑,为1.19。按照规定的系数,大部分地区的小户型面积标准在乘以相应的系数后有所放宽,最高可达107平方米左右。